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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草案修改了,你看法是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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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3:58:37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保险条例》草案修改了,工伤死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人均收入20倍,按200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水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重点是,草案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也认定为工伤。
; F% l- l& j. j. B
* I1 S' U8 f7 ~* C2 @. W所以,我的看法是:HR盼着员工可以安全的抵达公司上班。
3 U% V4 A; W+ C5 V5 c  t" `0 e, F8 m- M' G5 Z5 F0 T' ?9 P
你的看法呢?& t' n2 s( o- D5 M
" [2 ?* L) h! ?! m

修订草案还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经测算,按200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水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目前,各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不尽相同。北京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北京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37元为基数计算,目前北京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总额为193776元。
) N5 p# I% Q" V) I
6 b' Q4 q% n3 C8 l- x* }# E1 I《工伤保险条例》详见:

http://news.17hr.com/2010/1209/99233.html
【京津沪粤的性格差异 】一人骑车摔倒。广东人扔车,丢,烂单车,听日买汽车!上海人骂自己:侧那,今朝眼睛瞎脱了。北京人骂路:我靠,这谁tm修的破路啊!天津人站起,朝四周一抱拳:哥几个,对不住啊!没练好,现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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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4:11:12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责任对等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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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4:21:58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责任对等怎么处理呢?
' H. O! O/ A0 Y5 `5 ~shycliyic 发表于 2010-12-9 14:11

. q/ ]: o, Y1 @! z) T草案只规定不承担责任的属工伤范畴,一半一半应该不在工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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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4:27:02 |显示全部楼层
正式发布了吗?应该还是讨论阶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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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4:54:43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责任对等怎么处理呢?
5 X2 V( O4 W* N2 n' d9 ushycliyic 发表于 2010-12-9 14:11
% H1 b8 L- y( _! `0 D4 U) T2 l. b

6 y7 @* |$ {2 P, a$ t9 `- L; @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啊,当然算工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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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6:05:58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操作起来感觉难做的,企业有时候很冤,关键是判定责任方一说不明确,怎么才算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出了交通事故,理应由责任方来承担。而由于本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在交警判定责任过程中,往往机动车没责也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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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6:07:01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应该本人无责事故认定为工伤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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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6:21:50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原来企业要负担的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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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7:59: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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